商标注册类别是根据大类区分还是小类区分?
642 2024-07-12
一个好的商标名字,往往都是每一个创业者根据自己的产品,在无数个词汇中,脑海中反复思量,口中反复琢磨,最终确定下来,但是有些人想用自己的名字来作为商标注册,可以吗?下面请看赣州构卓详细介绍。
可以将自己的名字注册为商标,但条件是你本国的商标局或你提出申请保护的国家认为它具有“显著性”。至于一个名字是否具有显著性要取决于各种因素。作为一种经验之谈,姓名越普通就越不可能被看作具有显著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有许多其他人使用了同一姓名。同样,姓名越不普通就越会具有更大的显著性,因而也就越有可能被允许进行商标注册。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因为你的姓名被认为不具有显著性或者是由于其他人已就此进行了注册而驳回了你将自己姓名注册为商标的请求;这一情况都不会妨碍你在业务过程中为普通的商业目的使用你自己的姓名。
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
1、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综述,在不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下,个人的名字是可以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的。任何能将自然人与他人分开的商品区分开来的可视性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